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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编辑日期:2017-12-13来源:福州市鼓楼区左海医院
到2020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原则上所有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覆盖全省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立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12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目标。
《通知》指出,到2017年年底,我省将实现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每个设区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试点。
2020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原则上所有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覆盖全省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立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通知》明确,各地结合本地医疗资源和规划布局实际情况,多方位和多形式组建医联体: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非紧密型医疗协作联合体,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通知》要求,在管理体系方面,紧密型医联体赋予紧密型医联体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责任和监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资产运营责任,落实其在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管理等自主权,鼓励医联体成立理事会并制定章程。
在人力资源方面,应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医联体内上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视同晋升前下乡,其服务时间2年内累积满半年以上,可视同下基层连续服务满半年。同时,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此外,《通知》指出,要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建立“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机制,积极探索把远程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支付范畴。
来源:健康福建 记者:李希文
文章来源:http://www.fjhfpc.gov.cn/xxgk/gzdt/mtbd/201712/t20171208_712994.htm
《通知》指出,到2017年年底,我省将实现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每个设区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试点。
2020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原则上所有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覆盖全省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立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通知》明确,各地结合本地医疗资源和规划布局实际情况,多方位和多形式组建医联体: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非紧密型医疗协作联合体,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通知》要求,在管理体系方面,紧密型医联体赋予紧密型医联体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责任和监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资产运营责任,落实其在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管理等自主权,鼓励医联体成立理事会并制定章程。
在人力资源方面,应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医联体内上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视同晋升前下乡,其服务时间2年内累积满半年以上,可视同下基层连续服务满半年。同时,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此外,《通知》指出,要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建立“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机制,积极探索把远程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支付范畴。
来源:健康福建 记者:李希文
文章来源:http://www.fjhfpc.gov.cn/xxgk/gzdt/mtbd/201712/t20171208_712994.htm